各系(部):
为进一步落实《湖南女子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湘女院教字[2011]40号)精神,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加强专业内涵建设,鼓励和引导各专业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特色示范专业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面向区域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优势产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课程体系改革,打造双师型教学,实现专业资源的共通共享,促进专业与行业的深度融合,发挥其对本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建设内容
1.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加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研究,形成有效机制,吸引产业、行业和用人部门共同研究课程计划,制定与生产实践、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2.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课程内容要充分反映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新要求,减少陈旧内容。有较高外语要求的,要加强国外优秀教材的引进和使用,大力提升双语教学的质量。要求建设期内立项建设1门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3.改革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交流、相关产业和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和机制。建立教师培训、交流和深造的常规机制,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4.改革实践教学,推进人才培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要建立学生到工厂、企业、中小学、农村、社会等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实践实习的有效机制,实践实习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要建立学校、用人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
5.通过改革和建设,培养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门人才,并集成取得的有效经验和实践效果,形成该专业建设内容的相关参考规范,发挥推广和示范的作用。
三、申报条件
1.专业(群)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符合湖南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
2.专业(群)的改革与建设基础较好,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大,基本具备满足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基地,有较好的校企合作基础。
3.专业(群)的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
4.专业(群)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政策保障到位,能有效调动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四、立项程序
各系组织申报并推荐,学院组织评审,公示立项。各系拟推荐1个专业,请各系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择优推荐。
各专业填写《湖南女子学院特色示范专业建设申报书》(附件)一式三份,于2018年8月27日之前提交到教务处教研教材科(办公楼605),联系人:宁昭甫,联系电话:82825029,邮箱:896108869。
五、建设经费与建设周期
特色示范专业建设经费为5万/项,拟建设项目数5个,建设期3年。建设经费使用执行学院相关规定。项目组须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制定并执行经费使用计划。
六、项目验收要求
特色示范专业群立项项目须达到建设要求中提出的具体指标要求方可通过验收。
七、其他要求
推荐参评特色示范专业立项的专业,需提前做好专业建设汇报ppt。
附件:湖南女子学院特色示范专业建设申报书
教务处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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