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0]22号
关于2020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及《湖南女子学院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湘女院教字[2012]35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并组织对已立项项目结题及2019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项目申报工作
1.此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高字[200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申报范围为全校所有教师。已有校级课题尚未结题者,均可申报。
3.项目选题参照省级项目参考选题,亦可自行选题。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用性、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学校优先鼓励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专业认证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凸显应用能力培养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等相关课题研究。
4.本年度从申报项目中推荐24个项目参加省级项目评审(普通教育20项、继续教育2项、公共外语2项)。
5.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教学研究改革联系不紧密的;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③已承担过项目尚未结题的,且不得参加相应级别项目申报。④同一作者在同一年度参与项目不能超过两个。
6.所有项目申请者都须填写《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
7.推荐参加省级项目评审的项目须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普通教育、继续教育项目一式两份,公共外语项目一式四份),用一个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二、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对已立项的省级和2019年以来立项的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负责组织,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各项目按启动任务表的要求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了解各项目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各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帮助和支持;查收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各项目组要积极开展研究工作,认真总结前段时间的研究成果,填写《项目中期报告表》(附件6、附件7)到学院,不需上交教务处。未上报中期检查材料的将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高字[2001]8号)以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各院(部)按要求组织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至教务处教研教材科。
三、项目结题工作
1.2018年及以前年度立项的项目今年上半年应完成结题。
2.申请省级项目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应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
四、其他事项
1.请2016-2019年立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老师(见附件8)填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7),由院(部)汇总后统一交教务处教研教材科。
2.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到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3.各学院填写《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6)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7)各一份。
4.以上资料电子稿和纸质稿统一于2020年7月6日前交至办公楼605教务处教研教材科,联系人:宁昭甫、邵尚,联系电话:82825029,邮箱:896108869@qq.com。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指标分配表
2.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
4.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
8.2016-2019年各学院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一览表
湖南女子学院教务处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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