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加强我校教学团队梯队建设,根据《湖南女子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湘女院教字〔2013〕53号),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及申报条件
1.各教学单位在系部教学团队建设的基础上,由教学团队自愿申请,系部择优推荐,学校遴选建设。2017年拟推荐立项建设5支左右团队,建设期3年。
2.教学团队应立足教学实际,创新教学基层组织工作模式,重点推进师资队伍、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平台建设和学科竞赛等,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3.申报条件:各教学单位按照《湖南女子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湘女院教字〔2013〕53号)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各系负责初评,推荐上报,名额不限。推荐申报的教学团队请按要求填写《湖南女子学院教学团队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五份;《湖南女子学院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单独装订成册)包括:附件材料目录、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所获教学奖励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应经系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3月30日前交教务处宁昭甫老师处(办公楼408室,联系电话82825995),电子版发送至896108869@qq.com,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集中论证、评选,评定拟立项团队,报学校审批后下文予以立项。
三、相关要求与说明
1.各教学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准备,密切配合,按时做好申报工作,确保此次学院教学团队评选质量和水平。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2.学院以立项资助的方式推进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对立项的教学团队,每项给予20000元经费资助。教学团队建设经费分批下拨,第一批50%的经费在评审立项后拨付作为项目启动经费,第二批50%的经费在项目中期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发放团队成员劳务费。
附件:1、《湖南女子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2、湖南女子学院教学团队申报表
3、湖南女子学院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16日
- 上一篇:关于公布2017年校级教...
- 下一篇: 湘教通[2009]68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