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5]5号
关于申报2015年度我校大学生
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
现就申报2015年度我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普通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申报今年的项目计划,已有省级及以上项目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立项和审核要求
1.申报学生认真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2.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项目重复申报的;⑤项目参与人为研究生的。
3. 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执行时间为1-3年,学生毕业前应完成项目计划工作。
三、项目结题和验收要求
1.2012年立项的项目今年上半年应完成结题。
2.项目结题必需提交结题报告(见附件3),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结题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3.认真填写项目结题登记表(见附件4)、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5),并附2014年取得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4.2014年及以后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时需要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含1篇)与该项目相关的成果论文,成果论文所发表的刊物级别应为省级或以上刊物。
四、时间要求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人将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各一份,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并于2015年4月17日前报送到教务处412室。
2.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将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及项目结题登记表、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等各一份,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并于2015年4月17日前报送到教务处412室。
联系人:孙川,联系电话:0731-82761208。
附件可至教务处群共享和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
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申报表
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汇总表
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结题报告
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登记表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
教务处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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